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》(六办发〔2017〕40号)通知要求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的相关规定,受六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委托,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月27日对公园一号小区零星维修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,审核结果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及说明
本工程为公园一号小区零星维修工程,本项目位于公园一号小区内。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小区窗户漏水、落水管漏水、室内外墙面空鼓、脱落等零星维修,屋面防水维修等;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公司,编制单位为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,预算送审价为144,825.69元。
二、审核依据及说明
1、《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》(2018版);
2、《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(共用册)》(2018版);
3、《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》(2018版);
4、《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》(2018版);
5、材料价格执行《六安建设工程造价》2020年第12期信息价(不含税价)中六安市区材料价格,信息价没有的材料调查市场询价计入;
6、人工工资按照140元/工日;
7、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〔2019〕7号《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》,税率按9%计取。
三、审核增减说明、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
(一)公园一号小区零星维修部分,审减金额合计297.72元。
1、由于措施费中二次搬运费、非夜间施工照明费调整,导致费用变化,送审金额731.88元,审定金额452.88元,审减279.00元。
2、综合上述减少内容,措施费、规费、税金等审减18.72元。
(二)公园一号小区屋面防水维修部分,审减金额合计646.61元
1、由于垃圾外运定额调整,导致费用变化,送审金额252元,审定金额192.87元,审减59.13元。
2、由于水泥砂浆楼地面找平层、屋面卷材防水(含翻边)信息价调整,导致费用变化,送审金额16,775.00元,审定金额16,312.50元,审减462.50元.
3、综合上述减少内容,措施费、规费、税金等审减124.98元。
四、审核结果
公园一号小区零星维修工程,预算送审价144,825.69元,审定价143,881.36元(审减944.33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