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公司对六安市西环路(含皋城路、解放北路)道路改造苗木移植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,审核结果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及说明
本工程位于六安市西环路、皋城路、解放北路,总长约3000米道路改造苗木移植。
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,监理单位为安徽建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,施工单位为安徽昌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。
本工程合同价为5,348,100.99元,结算送审价为5,008,371.53 元。本工程合同工期45日历天,实际开工日期为2017年9月12日,竣工日期为2018年1月23日,实际工期133日历天(建设单位出具了延期说明,说明延期非施工单位原因,不予处罚)。
二、审核依据及说明
(一)工程施工合同、招投标文件、设计图纸、终验工程量清单(汇总表);
(二)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书;
(三)建设单位出具的关于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;
(四)建设单位出具的关于整理绿化用地工程量审核疑问的回复函(含附件)。
三、审核减说明、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
(一)审减部分合计935,708.97元。
1.移植香樟(∮21-22)工程量核减33株,核减计19,387.93元;
2.移植杜英(∮16-20)工程量核减53株,核减计18,973.95元;
3.移植杜英(∮10-15)工程量核减60株,核减计10,326.78元;
4.移植冬青工程量核减27株,核减计4,647.05元;
5.移植红叶李工程量核减144株,核减计7,093.73元;
6.移植紫薇工程量核减155株,核减计3,427.05元;
7.移植香樟(∮22-25)工程量核减14株,核减计9,451.65元;
8.移植香樟(∮15-20)工程量核减14株,核减计3,470.53元;
9.移植广玉兰工程量核减15株,核减计3,199.25元;
10.挖土方工程量核减400m³,核减计5,243.20元;
11.清除杂树工程量核减10000株,核减计2,060.00元;
12.整理绿化用地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“回复函(2023年10月24日)及其附件”工程量核减114401㎡,核减计165,423.85元;
13.铺种草皮工程量核减4900㎡,核减计58,412.90元;
14.余方弃置工程量核减218.54m³,核减计2,745.30元;
15.营养土工程量核减1566.54m³,核减计19,918.82元;
16.余方弃置工程量核减811.55m³,核减计11,307.33元;
17.人工费调整,核减计259,825.84元;
18.其他零星工程、措施费、规费及税金等,核减计315,272.61元;
19.税点调整,核减计6,994.30元;
20.扣减施工单位审减率超10%部分审核咨询费8,526.90元。
(二)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
在项目结算审核过程中,发现红叶李、紫薇、香樟、杜英、冬青、广玉兰等苗木实际移植工程量与合同移植清单存在偏差,请建设单位对这些苗木相差的原因进行核实处理。
四、审核结果及建议
六安市西环路(含皋城路、解放北路)道路改造苗木移植工程结算送审价5,008,371.53元,审定价4,072,662.56元(审减935,708.97元)。
建议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按上述审核结果4,072,662.56元和安徽昌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办理结算。